www.365488.com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
(试行)
第一条 为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,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《台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。
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坚持“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效、促进工作”的原则。
第四条 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组织、协调和指导,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。
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标准是:组织机构健全,工作责任明确;公开内容符合规定,更新及时;公开形式实用有效,方便公众;公开制度完善,执行到位;监督机制健全,责任追究落实;公开效果显著,群众评价满意。
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应纳各股室目标责任制考核。
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:
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建设情况;
(二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及落实情况,办公设施配置情况;
(三)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;
(四)网上公开办事、互动交流栏目开展情况;
(五)政府信息公开载体、查阅场所建设及便民服务情况;
(六)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、新闻发布、工作考核、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;
(七)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建立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落实情况;
(八)依申请公开政府的信息收取成本费用情况;
(九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、投诉及受理、复议、办结、回复情况;
(十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报送和年度工作报告情况。
第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,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,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%。
第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方式和程序: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平时检查、社会评议、定期考核等方式开展。
(一)平时检查由局办公室根据每年工作重点,确定检查内容进行自查;
(二)社会评议是由采取问卷调查、网上评议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公众征集对政务网站信息的评价意见;
(三)定期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。
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